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规定,学校拟对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开设的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开设的研究生课程。
二、评价主体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选课并参加课程学习的研究生、开课单位及研究生院。
三、评价实施
1.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评价,详细操作见“评价操作指南”(附件1)。
2.开课单位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授课质量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开展监督评价工作。开课单位评价包括:授课团队建设情况,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授课内容的前沿性,教学方法的科学性,作业、实验及读书报告批改质量,课程考核方式,课程资源建设情况等。
3.研究生院对各开课单位教学计划执行、教学纪律等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四、时间安排
1.12月9日-15日,研究生对2024年秋季学期开设的研究生课程进行评价。
2.12月17日前,请各开课单位将学院评价结果纸质版(附件2)经单位主管研究生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
3.12月25日,学校形成综合评价结果。
五、有关要求
1.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评价是学校衡量研究生教学质量、学院实行教学质量分级和教师师德师风评价的主要依据,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指导研究生做好该项工作;广大研究生应积极参与课程授课质量评价,为加强和改进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提供客观、有效的决策依据。
2.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评价采用实名登录、匿名评价的方式进行,评价系统和结果中不显示研究生任何信息。评价结束后,评价结果由研究生院汇总并反馈相关开课单位。
联 系 人:李景涛 陶波 程焕霞
联系电话: 87080158
电子邮件:pyc@nwafu.edu.cn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