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
为保证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学习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制(修)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1. 9月7日-28日,研究生报到注册后,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制定、修改培养计划(http://210.27.80.44/),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1,培养计划经导师、学院(系、部、所)审核通过后,研究生可进入选课环节。对以同等学力或跨一级学科录取的研究生,要加强其补修课程模块的审查。
2. 研究生登录“系统”的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6位,若身份证最后一位为X,则密码向前顺延一位。
二、选课时间与要求
1.选课时间
9月15日10:00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发布全校研究生课程表。
第一次选课:9月15日16:00-9月18日16:00;
第二次选课:9月28日16:00-9月30日16:00;
2.研究生选课只能从制定好的个人培养计划中选择本学期要上的课程,选课时间,导师可根据需要对研究生培养计划进行调整。第二次选课结束后,学校将取消选课人数未达到开课要求的课程,请研究生注意查看本人课表,调整培养计划。
3. 研究生在第二次选课时可以增选也可以退选。但不包括已完成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的课程。
4. 增选课程若已经开始上课,必须先征得该课程任课教师同意。
5. 研究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选课,不允许参加该门课程考核。已通过“系统”选课的课程,必须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未参加者该门课成绩计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