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48号)要求,经认真组织、严把质量,学校拟择优推荐3项成果申报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地 址:研究生院210办公室
联系人:苏美琼
附件: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