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管理办法》(校研发〔2025〕268 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6年博士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支持博士研究生赴国外开展科研学习交流,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我校在籍在校全日制中国籍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在职博士研究生)。
2.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科研业务能力,并具备胜任国外科研学习交流的外语水平。
3. 有与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密切相关的科研学习需要,并具有由国内外导师共同制订的科研学习计划。
4. 原则上每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只可获得一次资助,获批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生不予资助。
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资助:
(1)正处于纪律处分期。
(2)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3)正在国外进行学习。
(4)赴国外进行科研学习交流被外方资助。
(5)国外科研学习交流回国时间距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含6个月)。
二、资助标准
1. 本年度计划资助2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赴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开展为期3-6个月的科研学习交流。
2. 获资助者可获得参照标准的一次性经济舱往返交通费和3-6个月在外生活费补助(见附件1)。
3. 项目经费由学校承担60%,各学院可使用学科建设等经费承担40%。
三、申报与审批流程
1. 申报人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附外方正式邀请函、外方不资助或资助证明、国内外导师共同制订并签字确认的科研学习计划、本人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2. 各学院组织遴选,并填写《2026年博士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4月10日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iesuyan@nwafu.edu.cn,书面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213办公室。
3. 研究生院会同国际处组织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派。
四、相关要求
1. 获资助者出国前须在学校外事管理服务平台完成审批手续,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博士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资格原则上自获批之日起6个月有效。
2. 获资助者应按期回国,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国外科研学习交流时间,须提前45天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经费来源,并由双方导师签署意见。延期时间不超过3个月,延期期间的生活费学校不予承担。
3. 获资助者须自行购买覆盖整个在外期间的医疗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生活费中已包含购买保险费用,因未购买保险、保险失效或保险不足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由本人承担,学校不承担获资助者在外期间的医疗、人身安全及其他任何因意外所导致的费用与法律责任。
4. 国外科研学习交流期间,获资助者每月须提交月度总结报告。国外科研学习交流结束后15天内,获资助者须向本学院做科研学习交流报告,并提交外导填写并签名的考核意见表(附件4)、国外科研学习交流总结报告(附件5)。
5. 国外科研学习交流考核合格后,获资助者凭有关票据予以资助。
6. 各学院应加强对获资助者的行前培训,包括思想教育、文化适应、业务学习以及国外安全指导等。
7. 获资助者须自觉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机密,并严格遵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际合作交流管理的相关规定。
联系人:解素艳
联系方式:87082125
QQ交流群:162120171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