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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7-02     浏览次数:

     

研院[2012]9

各学院(系、部):

为保证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落实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教学任务落实时间

(一)公共课

    2012年7月2至7月32400,学院(系、部)审查、核对、维护、补充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

201273762400,教师填写、上传有关信息,学院(系、部)审核,确保教学任务信息填写准确无误。

(二)专业课

1.学院(系、部)确定下学期开设的课程,参照公共课教学任务落实程序和时间安排。

2.学院(系、部)需在下学期开学后依据研究生选课人数确定开设的课程,下学期根据研究生院通知的时间安排落实其教学任务。

二、通过“系统” 生成及落实教学任务工作步骤

1.  维护课程库信息

“系统”中课程库的基本信息是研究生课程教学要求及教学工作量核算的数据来源,如果课程开课学期、课程主讲教师、考试方式及课程的讲课学时、讨论学时、实验学时、实习学时等发生变化,各学院(系、部)应在下发教学任务前将与“系统”中不一致的信息内容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统一维护。

2. 教学任务基本信息维护

各学院(系、部)确定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任务,删除由“系统”根据课程库信息自动生成却不在下学期开设的课程教学任务,并添加“系统”中没有且计划在下学期开设的课程教学任务。各学院(系、部)应在教学任务维护栏目中添加课程主讲教师和非主讲教师信息,并修改补充其他相关信息。

三、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填写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开课计划由“系统”根据课程库信息自动生成(其中公共课分班计划见附件2),并由研究生院下发至有关学院(系、部)。学院(系、部)按照教学任务基本信息维护要求添加信息后,将教学任务下发到教师端口,并通知课程主讲教师严格按照附件3填写教学任务。教师除在修改教学任务栏目中填写详细的课程安排以及先修基础课要求等信息外,还应在备注栏目将本科上课情况填写清楚,以便排课。

请各学院(系、部)务必按时下达教学任务,并督促任课教师按要求填写,以保证本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xls

2.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分班计划.xls

3. 通过“系统”提交教学任务的填写说明.doc 

研究生院

一二年七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