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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业绩考核及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0-07-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02号)、《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校研发〔201096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08102号)文件精神,自20109月起我校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基本奖学金的形式进行资助。为做好2009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业绩考核及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各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业绩考核及基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下设评定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各专业学位领域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代表等组成,负责本专业领域硕士生综合业绩考核。

二、综合业绩考核及基本奖学金评定

(一)综合业绩考核主要内容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业绩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遵守法律法规、学校管理制度及完成研究生培养环节相关要求情况,具体包括思想品德、课程成绩与实践研究、社会活动等三方面内容。

思想品德:主要考核研究生遵守法律法规、学校管理制度情况;尊师爱校,履行学生义务,爱护科研设备和实验仪器;实践研究工作中的学术道德、科研态度、团队精神。

课程成绩与实践研究:主要考核研究生课程学习、外语学习情况、生产实践或实践研究成效。

社会活动:主要考核研究生参与学生管理、参加集体文化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

 

(二)综合业绩考核计分标准

综合业绩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思想品德权重占10%,课程成绩与实践研究权重占85%,社会活动权重占5%

各学院要从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的实际出发,围绕考核内容,紧扣培养环节和培养目标,细化考核指标,使综合业绩考核工作能够充分发挥德育的激励和约束功能,有力促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三)基本奖学金指标配置

基本奖学金以专业领域硕士生综合业绩考核成绩排名确定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占总人数的50%,二等奖学金占总人数的30%

三、相关要求

1.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业绩考核及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各学院在考评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奖学金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3、完善研究生考核档案登记制度,使考核能全面反映研究生个人在培养过程中的具体表现。

4、综合业绩考核管理办法须广泛征求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任课教师以及研究生的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公示,无重大异议方可发文公告,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时间安排

712-9月20,各学院制定本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业绩考核及基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按程序公示发文,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921-10月7,各学院组织进行本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业绩考核及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并评定结果公示一周

108,各学院将无异议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名单报研究生院;

109,研究生院审核考核结果,并将基本奖学金名单报计财处审批后发文公布。

 

研究生院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