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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8级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0-07-14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

    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工作暂行规定》(办(研)发[2001]47号,以下简称《中期考核》)精神,现将2008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工作

    按照《中期考核》要求,学校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长担任组长,研究生院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院(系、部)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组成。

    各院(系、部)成立本单位和学科专业两级中期考核小组,院(系、部)中期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考核的总体安排、审查以及考核结果确定工作;学科专业考核小组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具体评定工作。

    二、对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

    对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由院(系、部)结合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

    三、对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

    对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由院(系、部)根据《中期考核》和以下要求进行:

1. 考核对象为2008级博士研究生、2009年未参加考核的2007级博士研究生和2009年考核结果为跟踪培养的博士研究生。

2.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用多媒体以 答辩形式进行,博士研究生自述15分钟,答问15分钟。

3.博士研究生应在中期考核答辩前向院(系、部)中期考核小组提交6000词的英文研究工作进展报告,用以综合考核工作进展及外语水平。

4.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答辩内容包括:课程学习、参加学术交流、撰写读书报告等情况;学位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情况及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及详细进度安排;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拟采取的措施;预计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时间;如果是参加国家联合培养项目回国的博士生,还应阐述目前开展的科研工作和国外完成的研究工作间的关系。

    四、中期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跟踪培养和不合格。考核结果合格者,可以进入下一阶段学习;考核结果为跟踪培养者,允许进入下一阶段学习,但院(系、部)和学科点对其培养各环节进行重点考核、全程跟踪;考核结果不合格者,终止其学习,作肄业处理。

    五、其他要求

    1. 中期考核结束后,所有考核材料应交院(系、部)集中保存。考核结果及时登记在《研究生入学、培养、答辩及学位授予档案记录卡》中和“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

    2. 各院(系、部)应提前通知2008级研究生做好准备。中期考核工作应于913日前全部结束,各院(系、部)917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处提交院(系、部)研究生中期考核总结、两级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和院(系、部)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评价办法。中期考核总结中应包括考核的总体情况、应考核人数、实际考核人数、考核结果等。对参加教育部公派联合培养未回国者随下一级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其他特殊情况需详细说明。

    3. 各院(系、部)中期考核小组应指定专人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谈心并提供心理帮助,发挥导师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作用,及时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保证中期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研究生院

                              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