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
为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信息管理,扩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功能,确保本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系统”选课,现将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信息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课程信息填报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信息。
二、填报说明
1. 只填写本学院仅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单独开设或承担的课程信息;
2. 请有关学院认真核对并规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对两个方案中出现的相同课程要统一名称和编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直接引用学历研究生课程信息库中的课程名称和编码保持不变,不再填报;
3. 按照有关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每学分对应16学时;外国语统一为3学分,自然辩证法统一为2学分;
4. 课程数据库中所有字段不能为空,没有的填写“无”;
5. 数据库中课程的考核方式包括“考试”和“考查”两种,必须选择填写;
6.“开课学期”填“春”或者“秋”;
7.“主讲教师”只能填课程组第一主讲人,课程组成员信息通过年度教学任务端口填写;
8. 上课所需的“教室类型”填写为“多媒体教室”、“普通教室”、“ 机房”或“实验室”;
9.“课程类别”填写“专业课”,“适用类型”填写 “专业学位硕士”。
详细数据库填写模版与编码规则见附件1。
三、工作时间
1. 2010年4月12日—4月16日,有关学院完成相关课程信息填报,纸质版材料由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相应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pyyxw@nwsuaf.edu.cn;
2. 2010年4月19日—4月20日,研究生院将信息导入“系统”;
3. 2010年4月21日—4月30日,研究生通过“系统”选课。
联系人:古巧珍
联系电话 029-87080158
附件:1. 数据库填写模版与编码规则.xls
2. 学院代码.xls
研究生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专业学位研究生数据库填写模版与编码规则.xls
附件2 学院代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