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陕西省第五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作品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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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所):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安排,陕西省第五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以下简称“成果展”)将于2019年6月24日-27日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与第三届全省高校科技成果展、第九届陕西高等教育博览会暨招生咨询会合并举办。为做好我校参展工作,现将作品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 校内作品征集:5月7-20日;
2. 校内作品评选:5月21-24日。
二、 作品征集
1、参展成果作者资格
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在学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或已经获得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参展成果类别和范围
本次成果展分工科类、理科类、文科类(含文科和术科)。
工科类、理科类参展成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成果、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专利等。
文科(含术科)参展成果为: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其中,术科参展成果还可包括: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成果;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演唱比赛)、独奏会、画展(艺术类创作比赛)、摄影展、朗诵会等;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已创作的陶艺、服装、雕塑、影视作品、乐曲、动画、舞蹈、艺术设计等;已获得授权的专利等。
申报成果为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专著的,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申报成果为专利的,应已获得专利授权,且研究生排名前三位。
3、资格审查
各学院(系、所)对参展成果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和排序。审查的要点是: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是否符合参展成果作者资格;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参展成果是否知识产权清晰,有无学术不端行为;其他需要满足的条件。
资格审查完成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对拟参展的成果进行遴选、排序,我校可推荐21项成果,遴选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成果展示形式
本届成果展展品展示,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实物、展板、视频、图片等多种形式,鼓励实物展示、动态演示。有关作品申报人或团队可自行制作视频及宣传册等。宣传展板由学校统一制作,申报人或团队须提供有关展板信息,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是陕西省教育厅唯一举办的面向研究生的成果展示与评选活动,对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具有重要作用。请各学院(系、所)高度重视,及时动员组织研究生及导师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参展成果,在5月2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第五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5份(A4纸正反打印)及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名称+成果名称);
2.成果展支撑材料(封面见附件2)复印件一式1份(含目录,A4纸尺寸,须与原件相符并在封面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陕西省第五届研究生创新成果拟参展成果汇总及排序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见附件3);
材料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至pyc@nwafu.edu.cn,邮件命名为:XX学院第五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作品,并留下联系人手机及电子邮箱以便联系。附件1-3纸质材料由学院统一交研究生院培养处(老园艺楼215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然
联系电话:87082038
附件:
1.陕西省第五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
2.陕西省第五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支撑材料封面
3.陕西省第五届研究生创新成果拟参展成果汇总及排序表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