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陕西省第二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作品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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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二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的通知》(陕教高发〔2015〕1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参展工作,现将作品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 校内作品征集:9月30-10月12日;
2. 参赛作品校内评选:10月13日。
二、作品征集
(一)作品征集及参展范围
面向我校在学研究生或应届毕业生征集参展作品,参展作品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作品、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发明专利等。各学院可报送1-2项作品。
理科、工科参展作品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作品、高水平学术论文(含录用)、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含已受理)等。
文科参展作品分文科和术科两类。
文科类参展作品范围: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学术著作、教材、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等。
术科类参展作品范围:已发表(含录用)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作品;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演唱比赛)、独奏会、画展(艺术类创作比赛)、摄影展、朗诵会等;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已创作陶艺、服装、雕塑、影视作品、乐曲、动画、舞蹈、艺术设计等;已申请的专利等。
(二)作品提交方式
《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11份;论文原件、专利原件、著作原件、获奖证书原件、成果为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申报书、艺术实物作品图片、出版作品、举办演出会的视频、影视作品视频、结项书等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由各学院(系、部、所)负责审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 (含目录,A4尺寸)提交3份。
(三)参展资格
作品的主要完成人应为我校在学研究生或应届毕业生
(四)展示形式
以宣传展板展示为主,实物可同步展示。同时,参展作品将以电子展的方式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宣传。宣传展板由各学院(系、部、所)按要求自行设计,学校统一制作。宣传视频及宣传册等由各学院(系、部、所)自行设计及制作。
1.宣传展板
展板宽0.9米,高1.2米,实物可同步展示(如需展示,请提前告知外形尺寸和配套条件等)。每块展板展示1个项目,展板包含信息如下:
作品简介:200字左右;
图片(含图表):2-3张,要求有图注;
创新点:100字左右;
作品成员信息:姓名、年级、专业;
指导教师信息:姓名、职称、研究方向。
2. 宣传视频
每个参展作品可提供3-5分钟的宣传视频,所有视频文件请刻录在CD-R或DVD+R光盘上,每张CD-R或DVD+R光盘可以刻录多个作品的内容,请在盘面上注明光盘中的内容清单(标记学校名称、作品名称、时长等)。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MPEG-4 Part10)编码,分辨率不得低于640×480,建议为720×576。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组织相关研究生及导师填写“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并于10月12日下午4:00以前,将附件1与“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作品推荐表”(附件2)、“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研究生发明专利汇总表”(附件3)、“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实物参展作品说明及洽谈信息”(附件4)及参展作品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培养处邮箱(pyyxw@nwsuaf.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XX学院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作品,并留下联系人手机及电子邮箱以便联系。附件1-4纸质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处。
联系人:苏美琼
电 话:029-87080150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