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创新中心» 工作通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办法

  • 发布日期:2009-09-04
  •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教研司[2005]1号《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教研司[2005]7号《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精神,为了落实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我校决定设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学校每年资助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40—50项,用于加强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为优秀博士生从事对科学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或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重大工程或技术创新研究创造条件,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为了保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领导 成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孙武学    副组长:王跃进  马书尚  李  华  吴普特    成  员:罗  军  赵  曼  杨改河  钱永华  李修炼           高  翔  张硕新  代  军  黄东亮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由罗军兼任。    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经费来源 经过个人申请、学院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在全校范围内每年评选出40—50个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培育一大批结构合理、技术力量雄厚、创新能力强、能肩负起研究生创新培养工作的优秀团队。项目资金由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经费、学校配套经费和导师配套经费解决,按照教育部与学校1:3的比例进行经费配套(教育部对每个项目的平均资助经费为1万元),共计4万元。    三、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1、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申请者应为在岗且有在学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 2、申请者具有良好的研究生培养环境和科研平台,主要依托国家级、部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开展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培养工作,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 3、申请者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科研水平高、科研成果显著,有研究生导师组成的研究生创新培养团队(以下简称“研究生创新培养团队”)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4、申请者和研究生创新培养团队必须有良好的研究生培养基地,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突出研究成果,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攻关、“863项目”、“973项目”等国家级和部级重大课题,能为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创新能力培养提供足够的科研经费。    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程序   1、申请人须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   2、申请人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办公室);   3、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4、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领导小组组织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答辩评审会,确定资助项目;   5、公示评审结果;   6、签署项目合同书,划拨经费。    五、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时间 每年3月上旬,申请人填表,学院初审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领导小组组织项目答辩评审会,公示评审结果,签署项目合同书,划拨经费。    六、项目经费划拨方式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经费共计4万元,由学校计财处专列经费本,根据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办公室提供的名单划拨经费。    七、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检查与验收   1、项目进展检查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检查按季度进行,每一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中旬由项目主持人认真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并由主持人将《进展报告》报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办公室汇总上报教育部。取得重大突破的项目进展报告可随时上报教育部。   2、项目验收 每年12月下旬,校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进行验收。 在研究生创新培养团队的指导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资助的项目组在项目资助年度内(即项目验收前)获得的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学术成果中,至少有以导师或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SCI文章1篇或国内一级学报(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论文2篇;或获得以导师或研究生为第一名的发明专利(或受理通知书)1项;或获得以导师或研究生为第一名的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1项;或通过省级及以上机构认定的新品种或新产品1项(导师或研究生为第一名)。以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获奖、新品种、新产品等均须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    八、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   1、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行“滚动式”运作方式,每年申报一次,项目验收时未达要求者取消项目主持人申请资格。本期项目验收合格者,后续项目将优先考虑资助,并适当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2、对于发表SCI论文的研究生将按照学校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3、建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网页,宣传和公布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内容和进展情况,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进展报告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合同书        

                                  二OO五年五月十七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2009  清华大学教育技术研究所  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