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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陕学位办函〔2014〕1号 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1-20     浏览次数:

     

陕学位办函〔20141

关于贯彻落实

全省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31219日,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召开了全省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副省长庄长兴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对2012年我省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2013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进行了表彰和奖励。会议同时印发了《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陕教位〔20132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请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并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是我省召开的一次全省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会议,意义重大。会议对近年来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的经验、成绩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总结,对未来一个时期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进行了部署。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及时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导师和管理人员,组织大家深入学习领会,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更进一步化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深入调研改革需求,主动宣传国家和我省重大改革政策尤其是涉及研究生利益的改革举措,研究生、导师和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制定本单位的改革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和充分利用本单位研究生教育优势资源,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完善和实施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落实各项改革举措。要及时总结工作进度,发掘先进典型,加强经验交流,加大信息公开和监督力度,稳妥处理推进改革与维护稳定的关系。

三、要切实抓好落实,真正转变工作作风,坚决纠正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倾向,做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衔接。特别是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实行收费机制改革,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着力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落实相关政策,让广大研究生能够顺利入学、安于学习,保证改革举措惠及所有研究生。

请各单位将传达学习贯彻全省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及时报送省学位办。

联系人:郝霄京  邓晓宁

联系电话:029-8866882588668826(传真)

电子邮箱:xwb710003@163.com

 

            陕西省学位办公室

             201412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陕教位[2013]2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