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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学习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9-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

为保证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研究生课程学习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9月12- 18日上午10时:研究生制定、修改培养计划,导师与学院(系、部)审核。

2. 9月18-9月24上午10时:学院(系、部)落实教学任务并制定研究生专业课课表。

3. 9月25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布全校研究生课程表。

4. 9月2516-9月2816时:研究生通过“系统”选课。

5. 10月1116-10月1216时:研究生通过“系统”调整选课。

二、制(修)定培养计划

1. “系统”网址为http://210.27.80.44/

2. 研究生进入“系统”的登录名为本人学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6位,若身份证最后一位为X,则密码向前顺延一位。

3. 2012级研究生按照操作程序(附件1)制定培养计划。其他年级研究生按程序修改培养计划。

4. 导师与学院(系、部)按时审核培养计划。

三、学院(系、部)调整专业课课表

1. 学院(系、部)可依据“系统”中研究生提交的培养计划统计上课人数,调整落实本学期开设专业课的教学任务。

2. 接收到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通过“系统”填写教学任务(见附件2)

3.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下发教学任务的课程“系统”进行了自动排课,且会全部出现在研究生选课端口,各学院(系、部)应于924日上午10:00前逐一核准确认专业课上课时间及地点。对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不上课而下发了教学任务的课程,学院(系、部)应及时将其教学任务删除。

4.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所有研究生课程讲课学时均安排在南校区3号教学楼上课,不允许自排教室。学院(系、部)工作人员可参考教师在教学任务中填写的上课时间编排专业课进程表,但所排进程表不能与公共课进程表冲突。

5. 研究生院将多媒体教室分配给各学院(系、部)(见附件3)。若分配给学院(系、部)的多媒体教室仍不能满足专业课排课需要,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协调解决。924日上午10:00以后,多媒体教室将收回,统一调度使用。普通教室开放使用,先排先得。

6. 本学期“系统”中的课表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研究生院发布全校课程表前,请学院(系、部)采用适当的方式及时公布已调整确认的专业课课表。

7. 未通过学院(系、部)落实教学任务的课程,教师私自上课的考试成绩和工作量不予认可。

四、选课

研究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选课,不允许参加该门课程考核。已通过“系统”选课的课程,必须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否则该门课成绩以零分计。

 

附件:

1.“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程序.doc

2.学院(系、部)通过“系统”提交教学任务书的填写说明.doc

3.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3号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分配表.xls

4.2012-2013学年研究生公共课程开设目录.xls                            

 

 

研究生院

                           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