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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管理工作】关于2015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4-21     浏览次数:

     

 

研院〔2015〕9号

 

各有关学院(系、部、所):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办法》(校研发〔201487号,以下简称“《办法》”)及第十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现将2015年度招收研究生教师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根据20141218日第十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2015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工作实行“学院负责制”,由各学院(系、部、所)根据学校要求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本单位招收研究生教师的条件和审核标准,自行组织审核工作。

二、审核标准

各学院(系、部、所)制定本单位2015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者必须符合《办法》中规定的招收研究生教师应具备基本条件和要求。

(二)审核标准应突现思想道德、学术水平、培养能力三个方面,且须细化具体条件和标准:

1.思想道德:政治表现合格、思想道德素质高、为人师表、学术道德规范。

2.学术水平:学术水平应与招收相应类型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标准要求相匹配。应根据博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培养工作的需要以及学科专业特点,分别制定申请者在近年来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技奖励、专利、品种、专著等科研成果上的硬性条件要求,有高水平科研成果,学术水平较高。

3.培养能力:重点审查申请者主持科研课题、研究生培养经费、培养质量、培养经验(经历)、实验条件(实践基地)等能否满足相应类型研究生培养的需求,能否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其中科研经费标准,应根据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研究生的科研工作和助研津贴开支需要,科学测算研究生培养所需的经费,制定本单位招收不同类型研究生教师的科研经费数量标准。

(三)对首次申请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者,按照《办法》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全面考查,可制定专门的审核办法和要求,严把导师审核质量。

三、要求与说明

(一)各学院(系、部、所)制定的审核标准,须经本单位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510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批。

(二)每位招收研究生教师只能申请一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招收研究生,且招生学科专业保持稳定。凡招收并完整培养一届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即为我校博士生导师;招收并完整培养一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者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即为我校硕士生导师。

(三)各学院(系、部、所)应高度重视,成立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工作小组,科学分析和研究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审核标准,认真组织审核工作。在全面审核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审核20138月以后新申请招收研究生教师的学术水平和培养条件,坚决杜绝“无经费、无课题、无成果”的“三无导师”招收研究生,确保招收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的质量。

(四)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工作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各单位上报名单中,若有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条件者,取消申请者资格,并追究所在单位审查责任。

(五)各学院(系、部、所)审核结束后,于5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1.2015年度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汇总表》电子版及打印纸质版(审查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2015年度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标准

3.2015年度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标准简况表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办法》.doc

     2.2015年度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汇总表.xls     

     3.2015年度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标准简表.xls        

研究生院        

 201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