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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域合作的意见

  • 发布日期:20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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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要“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为积极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2005年1月,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1号),指出“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是我国研究生教育战线共同的重要任务,要成为各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各级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要在国家统一规划下,分别制定适合各自特点的实施方案,形成多层次、多类型、全方位的研究生教育创新体系”。近年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各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积极实施多种形式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把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进一步引向深入,现就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域合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各行各业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人才,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研究生教育大国,研究生教育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研究生教育必须积极适应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需要,把大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作为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域合作,就是积极倡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着力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为重点,发挥区域优势,在较大范围内实现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加强经验交流和信息沟通,联合开展有针对性的创新计划项目,更好地营造研究生教育的创新环境,改善研究生培养条件,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切实推动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间的交流与合作是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域合作的重要内容,是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重要方式,要加强区域内研究生培养单位间的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导师互聘、联合培养、资源共享等。   四、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与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求相结合,促进以产学研结合为特点的研究生教育改革。采取多种形式,吸收社会资源,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建设研究生培养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   五、省级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研究,制定规划,统筹兼顾,引导、支持研究生培养单位加强相互间的合作,加强产学研结合。同时,积极组织或指导开展有共同需求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活动,如区域间研究生创新中心、学术论坛、暑期学校、访学、设立创新基金、奖励基金、联合公关项目等。   六、部(委)属高等学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积极参加区域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活动,要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七、教育部对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域合作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对有较大效益和示范作用的区域合作项目进行立项资助。 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研究生教育的新形势,制定积极的、可持续发展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域合作方案,把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心切实转移到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轨道上来。切忌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请将你省(直辖市、自治区)研究生创新计划区域合作方案或设想于2006年10月底前报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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